经教师教育学院贺国庆院长举荐、教师教育学院同意、人事处/人才办审核,拟按浙东领军人才(A3)层次引进曹晓华,并聘为教师教育学院教授。现将曹晓华材料(详见附件)予以公示,公示期从2023年1月17日至2023年1月19日。
公示期间,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,请向人事处/人才办反映。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,真实准确,内容具体,鼓励实名。
联系人:梅老师
人事处/人才办
2023年1月17日
附件:曹晓华举荐表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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